泾阳公安| 以案警示(未保持安全车距) 典型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

  随着群众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地域经济飞速发展,道路交通要素包括人、车、路大幅度增长,由于少部分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以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提高警惕,文明守法出行。

  酒后驾驶

  未按规定让行

  未保持安全车距

  不系安全带

  无牌无证

  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在任性出行之时

  往往伴随着交通事故伤亡发生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3月5日15时许

  事故发生地点:泾阳县王桥镇西苗村路口

  事故经过

  2021年3月5日15时30分许,程某驾驶陕DB3**7/陕DK2*7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泾阳县王桥镇西苗村路口时,与黄某阳驾驶的陕DB2**5/陕DK1*9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程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阳不负本起事故责任。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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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阳交警安全提示

  壹

  驾驶员在开车时尽可能的保证与前后车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从而留给自己足够的反应时间与反应空间。

  贰

  在开车时千万不能分心,因为绝大部分追尾事故,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经意的 “开小差”,或许就是事故发生的诱因。

  叁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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