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况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嘉兴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热点资讯投资协议并成立嘉兴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2年12月6日,由公司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合兴汽车电子(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嘉兴)完成了工商注册手续,取得了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 本次交易进展

  近日,合兴嘉兴与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出让人: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受让人:合兴汽车电子(嘉兴)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编号:经开2022-20号

  4、宗地坐落位置:东至长云路,南至福田采埃孚项目地界,西至空地,北至成功路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宗地面积:79,773平方米

  7、出让年限:50年,自交付之日起算

  8、出让价款:人民币44,672,880元。在2023年3月29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9、宗地规划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0,000元/亩;建筑容积率为1.2-2.0;建筑限高≤32米且满足机场限高;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5%。

  10、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嘉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购买土地事项将满足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未来产业布局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仍然可能受到市场、 管理等方面风险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规划、 建设施工等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等。后续公司将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因该项目的实施过程较长,实施期间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各有权部门审核批准、政府相关政策、相关产品供需关系、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环 境状况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投资实施过程及投资收益的实现程度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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